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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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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1章 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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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照样会掉倒坑里。新商法规定,所有的商铺都是有经营范围的,书籍自然只能由书坊售卖,而其他渠道的商店也好,个人也罢,售卖书籍的,一律都按照“盗版”之罪进行处置,依照售卖情况金额大小,进行相对应的处罚。

    如此新鲜的名词,自然也有些士族子弟,寒门学子什么的聚集起来,议论纷纷,还有胆大一些的直接高声提问,但是宣传告谕的官吏倒也不乱,也没有呵斥,而是进一步说明,那些个人抄书的,相赠的,只要没有用于获取利益,便可以不归入“盗版”之罪当中来。

    “如何方是‘不以其获利’?”又有人高声问道,“若是某家中请人抄书,付些酬劳给抄书人,难道这些抄书人也是‘获利’么?也要治罪?”

    宣传告谕的官吏翻看了一下手中的细则,笑咪咪的回答道:“此罪之要,乃于书也!抄书之人抄书取酬,无罪。家中抄书千百,亦无罪。不过若是以此出贾获利,自然为罪也!如此可是明白了?”

    “哦……如此也有几分的道理……”

    就像是后世之中,家中珍藏了几个T的硬盘,只要不传播不扩散,警察蜀黍也不会顺着网线摸过来,但是如果以此牟利,扩散出去,那么查水表的自然就来了……

    马服马钧两个人一边往住所走,一边也在讨论这个事情。马服表示这个举措挺好,“乃免奇货可居也,可谓善政矣。”

    马钧却拧着眉毛,沉吟良久,突然摇头叹息道:“恐……恐非善政,实……实乃……乃恶政也!”

    马服瞪着马钧,说道:“如何是恶政?”然后将怀中的《说文解字新注》往上捧了捧,继续说道,“若是无此善

第1691章 器文(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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