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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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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3章民意之声,尊者之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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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惊肉跳的退了下去,回到了参律院中,坐在自己的桌案之后,木然发呆了半响,就像是一个被多次改版而身心俱疲的设计师。

    麻烦了。

    麻烦大了。

    韦端判决那些围殴致人伤亡者死罪,一来也是泄私愤,毕竟韦诞伤残,也是让韦端痛苦愤怒,二来也是省些事情,毕竟一群人围殴,能说那一个人罪责最大?若是平摊,也不知要怎样平摊好,反正就以死论之,简单直白。

    但是斐潜否决了,这一类的人,要改成劳役。还有流放的,肉刑的,也都一律改为劳役,时间长短不同而已,伤人致死的自然一辈子偿还,毁坏房屋财物的恢复原貌就短一些……

    韦端知道,若是他真的按照斐潜的要求做了,这将改变现有的律法架构,甚至影响深远,因为这不符合『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标准……

    这些人是不是判罚斩首,亦或是劳役,其实罪名并不是关键,关键还是面皮,是士族的面皮,是『尊者』的面皮!

    『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是孔子编纂删定《春秋》时的原则和态度,这也是儒家所谓『礼』的一种体现。

    所谓为尊者讳耻,春秋战国当时礼崩乐坏,王室衰微,诸侯常侵凌周王,此周王之耻,无故受耻,人所不欲,故讳之。为尊者讳,原本是说以示尊尊之义,不尊尊则令不一出,令不一出,则天下大乱。

    『讳』,原本是孔子表明自己态度的一种方式,为尊者讳以示尊尊,为贤者讳以示贤贤,为亲者讳以示亲亲,人有耻而不忍明书,此乃孔子之忠厚之意,但是结果变成了后世用来遮羞的布……

   

第1933章民意之声,尊者之讳(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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