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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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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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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李和渴死了,桌子上拿了茶壶,茶壶里灌得是李老头的冰镇酸梅汤,只是如今搁了小半日,已不在冰了便是,随手给小碗中倒了小半碗,一咕噜的喝光了。



    何芳进了厨房想用肉末,胡萝卜做个什么菜,结果没有胡萝卜,只得切了黄瓜丁,把肉末先炒进锅里,然后把黄瓜放进去。



    何芳对付霞道,“你把我堂屋的几个编织口袋拿到厨房来,里面有我从家里带来的吃的,咱晚上吃。”



    付霞拿过来的时候,何芳直接把所有的东西都掏出来了,“这是野猪肉,我切一块下来,剩下的你用盐水抹一遍,要均匀了。挂到葡萄架子底下就可以了,还可以晒几天,哪怕入冬了也能吃,不怕坏”。



    李和看到这么大的野猪后腿,猛然吓了一跳,“这猪可够大的?”



    何芳得意的道,”我们那山上的黑熊,野猪,狍子,马鹿海了去了,飞龙等一些小动物就更不用提了。猎人每次打猎的时候都要牵上十几条到二十几条的猎狗。东北森林中最大的野猪有5oo公斤以上,就是所谓的“千斤猪”。通常野猪比狗熊可怕多了,只要不是一枪毕命,野猪会瞬间冲到你面前“



    李和不信的道,“糊弄鬼呢,野猪比狗熊厉害?”



    何芳鄙视的看了李和一下,”没见识少说话,野猪厉害之处不只在于它的獠牙,而且是因为它的皮,就野猪皮最恐怖,是和肉长在一起的,需要用到一点点割下来,而且野猪喜欢在松树上蹭身体,皮上就沾了不少松油,然后再到土地上打滚,所以野猪的皮就象盔甲一样。“



    晚

19、钢笔(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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