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歌星到现在,已经有三期,收获大把大把迷妹,混血儿似乎有天然优势,远比纯种土著要帅气。唱歌又好听,高音飙的震撼人心,让妹子们喜欢的不要不要。
“我最喜欢威尔斯,怎么能这么帅,而且唱歌还好听。”说话的是打扮妖艳的陈清袁,性格很叛逆那个。
“我也喜欢他,李荣兴都没他帅。”波西米亚长裙的妹子也兴奋道。她叫葛庆。
“上一期节目,我去了现场,感觉威尔斯比电视上更有魅力,可惜没要到签名,他的团队不接受签名要求。”打扮良家的妹子叶柔,说话时眸子亮晶晶,笑容泛起。浑然忘了,凭她们家里的背景,一个电话就能让威尔斯什么的乖乖听话,别说签名,陪吃陪喝都没问题。
“其实唱歌吧,我是觉得秦宝宝的歌最好听。”裴子淇也发表意见。
陈清袁撇撇嘴:“我不喜欢她,前阵子她不是闹绯闻了吗,又是个富二代的金丝雀。”
两个女孩点点头,深有同感的样子。
裴子淇愣了愣,问道:“她不是呀,她的歌都是她弟弟写的,网上不是澄清了吗。”
三个女孩很懵逼的表情:“是嘛?”
“你们没关注?”裴子淇再次一愣,朝秦泽方向一指:“你们不认识他?”
葛庆:“认识啊,你哥的家教么。”
陈清袁:“长的很帅,就是人没趣。”
叶柔:“我觉得还不错。”
陈清袁笑嘻嘻道:“小柔,你对他有意思?行,姐帮你出面谈谈,今晚让他给你侍寝。”
叶柔脸蛋一红:“去去去。”
波西米
第一百零二章 不认识他(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