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出茂林生态案的性质是非法集资案,各级相关机构需要以此为准则办理相关案件。
消息一出,我欣喜若狂,律师也信心满满,因为我老公赵树林是以涉嫌传销的罪名被拘捕的,现在的情况很明显,罪名不符,应当释放。于是,律师当即赶往苏北市局,提出了释放申请。
没想到的是,苏北市局竟然以“赵树林投资数额巨大和有发展下线行为”为由,拒绝释放赵树林,继续羁押。
我想问问,苏北市局,你们还要不要脸?
法律法规在你们手里是面团吗?想怎么揉搓都可以吗?上级的通知在你们眼里是废纸吗?你们怎么就敢选择无视?
是,赵树林是投资较大,但是他依然是茂林生态案一个险些家破人亡的受害者。
是,赵树林曾经为了多拿一点提成,借用了亲友的名义进行投资,难道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发展下线行为?请问,你们有什么真凭实据吗?有当事人证言吗?有相关单据吗?
值得庆幸的是,我和律师历尽千辛万苦,终于顺利找到了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赵树林的清白。
本来,在疑罪从无的法理思想之下,我根本不需要拿出这些自证清白的材料,我只需要要求苏北市局出示赵树林有罪的证据即可。
但是,既然你们选择了不要脸,那就不要怪我和律师拿出证据打脸了。
就在刚才,两个孩子哭着找我要爸爸,我无法面对那两双清澈的眼睛,我不知道该怎么和孩子解释现在的窘状。难道让我告诉孩子,你爸爸本来是个
第734章 能不能要点脸?(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