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走马灯一样在他的脑子里回转。
他想起自己读小学的时候以自己的哥哥混社会为傲,在他们那个镇上没有人不知道他哥哥是混子,他也仗着哥哥的恶名到处惹是生非,在学校里自认老大,看谁不顺眼就要整谁,同学们敢怒而不敢言,看到他了都远远的绕着走。
这让喜欢看《古惑仔》的井醒获得了极大的快感,别人越害怕他就愈发的嚣张跋扈,还成立叫做“南星”的小团伙。因为他并不喜欢《古惑仔》里洪兴的陈浩南、山鸡,而是喜欢东星的乌鸦,他觉得陈浩南就像个软蛋,哪里有混社会还一副文艺范的小白脸模样?连自己的女人小结巴都保不住,被乌鸦一枪打死,所以当然是东星乌鸦更有大哥气场。
实际上别人都喜欢浩南哥,而他喜欢乌鸦的原因是他觉得他大哥井泉和乌鸦长的有点像,不仅长的像还都喜欢拿西瓜刀。
直到他拿砖头开了两个人头,大哥帮他抗了下来,跟着叔叔跑去了香江。井醒在镇上的好日子也到了头,没有大哥罩的小孩子继续嚣张只能被教育成猪头,曾经被他欺负的人刚开始只是整他,后面发现没有人帮他,于是开始揍他,他瘸着被打到青肿的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哥哥写信,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帮他教训那些欺负他的王八蛋。
在把信寄出去之后他每天都在幻想着哥哥像脚踩祥云的孙悟空,从东海龙宫里抢来金箍棒,把那些见风使舵的王八蛋打的跪地求饶。而他就是玉树临风的小马哥,手里拿着92式手枪指着那些打过他的王八蛋恶狠狠的说:“我等了三年,就是要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我了不起,我是要告诉你,我失去的东西一定要拿回来!
第二四四章 阿斯加德与律法之书(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