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席上的步一君。
方若华特别温柔地眯着眼睛把饭递过去的。
通常情况下她在孤儿院叫院内的孩子们吃饭,从来不会这么温柔。
那也没办法,谁让那帮野孩子们没长人家步一君这样的脸,没有人家这样纯净动人的气质。
在整个南燕道胡同,上到八十岁的老人家,下到八岁的小孩子,无分男女,面对脑子似乎有点问题,不爱说话的步一君,声音都低个七八度。
邵侠老爷子就好几次说过,如果把步一君打扮打扮,做成海报挂在他们门上当广告,他有信心一个月的销售量赶得上以前一年的。
这世道,美色是优质资源,能换取巨大的利益,可惜,步一君不喜欢照相,更不喜欢见人,就像现在,他整个人蜷缩成一团,躺在凉席上面,身上披着和麻袋差不多的灰褐色的大斗篷。
不要说不仔细看看不到脸,一不注意,连他的人都瞧不见,只会以为那是一滩建筑垃圾,就和胡同里道边堆叠的水泥袋子,废弃砖瓦毫无不同。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如果不是他长了这么一张脸,就像他这样,一到冬天就和冬眠的动物一般,可以不言不动二十四小时的,恐怕早就活不下去。
和方若华一起在店里打工的两个小姑娘,都猜步一君是个有故事的男人,这个故事或者唯美浪漫,或者慷慨激昂,总之,不信他是普通人。
可惜,再有故事也不能当饭吃。
步一君接过碗,也不肯起身,只是略侧了侧身体,一只手伸过去,
第七百七十六章 画作 (两章合一)(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