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蜀汉的复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五零章 战争与和平(六)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汉使者不举“汉”旗。但要举“刘”字大旗。

    第二条,无异议。

    第三条,蜀汉使者自称外臣,对曹魏皇帝称陛下,对司马昭称晋王。同时附带北地王贺表一张,恭祝司马公上位晋王。

    第四条,无异议。

    第五条,蜀汉使者团队只能由鸿胪寺(外交部)全程接待。不接受理藩院(属下藩国事务处理部)一类的部门接待。

    在经过双方如此讨价还价后。终于达成共识。简单的外交使团得以成行。并在西元264年的一月二十八日,进入了洛阳城!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