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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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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一百五十八章 兴学(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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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旬招考,但凡是全省各府州县,年满十二岁以上,品学兼优的生员,监生,甚至于童生都可以来书院就读。

    招考通过后,书院为每名学子日给廪饩,岁供衣服,作居学之用。

    换句话说就是食宿全包。

    同时参考濂江书院的做法,书院将来将学生分为内课,外课,附课三等。

    内课生三十名每月给膏火银一两,外课生三十名每月给膏火银五钱,附课生六十名则不给钱。

    但对于蒙童就只招收本府之内的学生,却不在书院里提供居所。

    蒙童招收六十名,也不分内外课,每月需给书院学费另计。

    林延潮的目的也很显然,就是要网罗全省之英才,为书院所用。

    对于家境清寒,读书不能自给的,书院给予钱财以补贴。

    如此办学之法,书院开销就极大了。

    钱从何来?林延潮自掏腰包,用自己的身家在府内各县买了两千亩良田用作学田。

    对于兴学之事他毫不吝啬。

    ps:这是补更,晚上还有一更,同时借此机会向各位兄弟姐妹要推荐票,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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