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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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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一十章 林延潮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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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百姓上前跪下道:“小人是。”

    林延潮继续看卷宗,口里发话问:“你说邻居张大狗抢你之栲栳,有何凭证?”

    于二苗当下开口诉说案件,林延潮一面听,一面又取了另一案子的卷宗过目。

    于二苗道完,张大狗正要分辩,林延潮止住问道:“你们二人用着栲栳盛什么?”

    于二苗道:“装菜籽。”

    张大狗道:“盛米。”

    林延潮不假思索地道:“命衙役用棍敲之这栲栳。”

    于二苗,张大狗被请至一旁。

    说完林延潮拿起手上卷宗问道:“许大,王二何在?”

    两名百姓上堂,二人穿着富贵,看是有钱人家。

    许大说了情由,原许大昔日家贫,将子寄养给王二,后许大发迹,想将子讨回,王二不肯。许大将王二告上衙门。

    许大诉说案件,衙役上禀道:“击栲栳见菜籽。”

    林延潮当下道:“将栲栳判给于二苗。”

    于是林延潮手书判词,这边许大说生恩大于养恩,理应儿子归宗,王二说养恩大于生恩,理应儿子归王家,且子不识许大,也不愿认生父。

    林延潮写完判词后,于,张二人心服口服退下堂去,而许大,王二当堂吵作一团。林延潮将惊堂木一拍喝道:“先将二人拖下去杖六十。”

    许大,王二抗声申辩,表示不服。

    马光等人也是一晒,林延潮这简直乱。

    林延潮冷笑道:“依大明律,只可收养本宗子弟,若有收养异姓子弟者,送养者,养者皆杖六十。”

   

八百一十章 林延潮审案(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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