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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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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二十一章 新青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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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不说,但心底却都知道,还不是怕官吏从中贪污,上下其手。与其将希望寄托在官员操守上,我们老百姓还不如相信约长,乡约,他们至少都是同乡乡亲。

    比对王安石的青苗法,以及朱熹的社仓,不得不承认社仓比青苗法靠谱多了。社仓乃政府提倡,民间自主的措施,朱熹就批评青苗法,说青苗法以官吏而不以乡人士君子行之。

    简而概括就是,青苗法行之以官司,社仓主之以乡曲。

    故而社仓取代青苗法,明朝两百多一直大力推广,到了清朝,则是强制每个地方官,都要向民间普及社仓制度。

    林延潮道:“其中弊利大家都知道,社仓法自青苗法,唯独不是由朝廷官仓出借,而是乡中大户,或者百姓余粮筹集,好是好矣,但一乡一地可行,却难以推广全府。譬如商丘县只有六个乡设立社仓,没有设立社仓地方,百姓如何渡过春荒?”

    “还有为何朝廷如此大力推行社仓,但民间响应者寥寥无几?”

    众里长都是无语了,因为社仓这事也是很难。

    谁主理社仓?

    官吏,家里穷的肯定不在考虑内,唯有剩下家境殷实的,但人品敦厚的人,怕受累避之不及,至于奸猾的人,百姓又不信任。

    但这也罢了,最恶心的,就是地方官府常借各种名目,侵吞老百姓社仓里的社谷,最后还是逃不了行政干预。

    所以社仓制度是不错,但除了真正为国分忧,为民抒难,这等济世情怀的读书人或致仕官员外,百姓都不愿意出面组织社仓。

    学正问道:“那敢问司马,这农商钱庄,是何人主营?青苗钱以几分利放贷百

八百二十一章 新青苗法(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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