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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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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二十章 又见圣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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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羞辱林延潮啊。

    疏通贾鲁河的事,就算开封府官员不出面闹,他也可以拿河道总督正二品大员的身份,强令此事通过。

    就算这两种办法,他都不用,只要他的亲信单知府到任,那么此事也是板上定钉,一切都在他李子华的掌握之中。

    如此林延潮根本没有什么翻盘的手段。

    官位悬殊不说,他毕竟只是同知,佐贰官而已,在唯上的官场里,就算是知府,堂堂正印官都不一定,在这件事上能硬抗李子华,又何况他区区一个同知呢?

    其实就算是省里出面,也不一定有用。

    督抚,藩臬专职在于民生税赋,而河工是河道衙门的专务,这官司打部院,甚至是御前,天子,尚书们十有八九支持的也是李子华,而不会是省府。

    当然马通判心底却不甘心,他心想林延潮或许还有什么翻盘的手段。

    可是林延潮却开口道:“既是如此,下官无话可说,一切都依着制台的意思吧。”

    此话一出,惊讶的反而是李子华。

    他本以为以林延潮的性子,此事就算不成,他也是要闹一闹的。

    他不可能就如此顺顺利利地就将自己策划已久的疏通贾鲁河之事,交给他人,拱手让给李子华。

    但是林延潮就这么说出了,脸上也没有太多的失落,沮丧,或者是被强权力压下的悲愤委屈。

    连沈同知他们也以为此事要经一番周折,连吴通判,马通判他们都出面力争了,为何林延潮上就说了这么几句话,然后就表示认怂,一切任你们宰割,连脸都没有红一下,半句废话也没有。

    李

九百二十章 又见圣旨(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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