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此物乃海外番国出产,自比扶桑还远的地方,后红夷将之移栽在吕宋,视若珍宝,不肯外人流传出岛。吾之同乡陈振龙冒死从吕宋得,本欲进献给陛下,但又想番人之物本地不知是否能够栽活,于是在乡试种成功。”
“此物甚贱,栽下不需好壤,就是贫瘠之地也是能活,数年之内,闽地百姓种之千余亩,亩收二三十石。去年乍逢干旱,不少百姓以此为食,渡过灾荒,堪称活民无数,今日臣将此物献给陛下。”
天子原很有兴趣的,但听了林延潮说了这么多,不由问道:“林卿家说了这么多,此物美味吗?”
林延潮想了想,说实在的这明朝版的地瓜味道,还算不错,但好吃到什么地步?
从富贵人家试吃说,如林歆,陶望龄,袁可立他们而言,虽说都觉得好吃,但也没有到令人停不下嘴的地步。
对于天子说,很可能老百姓觉得山珍海味的东西,他倒觉的犹如猪食。天子的口味与天子的心意一样,都是难以揣摩。
所以林延潮要说好吃,有点风险。
林延潮敢乱扯,万一天子吃的不满意,那就是欺君之罪啊!
加上李植那一番话在前,林延潮再夸大地瓜的美味,那就是献媚天子了。
林延潮心想,既然如此番薯口味自己索性一个字不提,改说他的优势,而且仔细的说。
番薯产量高,不需什么肥沃土地,也不需要太多水,亩收二三十石,可是一个很厉害的数字。林延潮当初在归德时,河边的淤田了不起也只能收个三五石,一般贫瘠之地,只能收个数斗。
于是林延潮答道:“味道倒是一般。”
一千零三章 番薯好吃吗?(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