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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之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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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4章我是一个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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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价格把它们买走(cash

    out),而不需要经过他们的同意(会有一个特别的股价过程,我就不详细介绍)。而这种叫short form merger;第三种,当获得51%的控制权以后,可以要求管理层增发股票,再收购这些增发的股票直到完成90%的控制权,然后再用short form merger把其他的股东cash out。

    当然,在实践中,获得实际控制权并不一定需要51%,有时候33%的股权就可以成为最大股东,也够呼风唤雨了。到底收购多少股份,这些都要视目标企业的股权结构和收购目标确定。

    介绍到这里,就应该明白了吧?蓝星网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王烈利用了其中股权结构的复杂性,仅仅以39.8%就获得了蓝星网的控股权。然而也是因为股权结构的复杂性,王烈的控股权其实相当不稳,为了得到十足的保证,他就一定要获得51%的绝对控股权。

    说的再明白些,王烈一定要在短期内购买起码10%以上的股票,而且要用180美元以上的高价购买这部分的股票。

    有些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这里有个很有趣的现象。其实目前仅仅是蓝星网内部的控股权之争,根本不是什么“外面公司对蓝星网的收购”。

    当然,平田康有权利提出这样的动议,我们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想要把蓝星网给卖了,在外面寻找感兴趣的买家,这总可以吧?

    然而赖广文郎此时提出动议,立刻就给所有的股东一个暗示——我们鼓励王安电脑收购蓝星网!

    为什么是王安电脑呢?当然因为王烈已经

第734章我是一个演员(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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