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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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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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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埋葬本宗族的穷苦之人,不至于死后连丧事都办不起。

    这种义田的发展,让宗族势力重新又膨胀了起来,宗族势力成为朝廷管理的衍伸和补充。

    不过这个时代,宗族势力并没有断人生死的权力。就连朝廷要报死刑,最少要布政司以上级别才能定刑,京城还要上报到大理寺和刑部。

    所以刘氏族长将毛氏沉猪笼是完全违法的,也就是偏远地区,才能有这样的事。

    真正的族长可以断人生死,那是几百年后雍正时期才有的制度。

    雍正时期,曾经要求各省推行保甲法。

    保甲法要求每个宗族中挑选一人担任族正,也就是实际管理宗族事务的人士,第二年又制定了一条规章制度——“恶人为尊长族长致死免抵”。

    也就是说,族中的族长、尊长可以杀死本族中的坏人而不用负担“法律责任”,不用以死来赔偿。这就给予了族长极大的生杀予夺的权力,宗族的权力得到迅速的膨胀。

    所以沉猪笼这样的事在清朝很多,在明朝却很少有。

    朱瞻基并没有急着回信,今日是端午节,大臣们要过节,他也要过节。

    今日他就请了自闭后宫的张贵妃出来,在宫中大肆庆贺一番。一帮小孩子最喜欢过节了,因为过节,就意味着他们可以肆意地玩。

    刘万既然说了会在林州等候一些时日,也不晚了一天两天的。

    这件事他虽然知道该往那个方向调整,但是细节律法问题他了解不够。等到明日召集顾佐,赵羾,李庆这些精通律法的官员,再跟他们问计。

    安排好了这些事务,他正准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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