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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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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三章 刺杀与条约(摇摇摇头兄弟盟主加更总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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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对不守规矩的明商,可以拒绝与其贸易。



    这也是对东瀛司法独立的干扰,但是这个时代的东瀛人将大明侍卫天朝上国,那么由天朝上国来制定规矩,也是理所应该的。



    并且,他们也相信大明的“公正”,毕竟大明对商人阶级可不怎么待见。



    这份大阪条约主要就是这八条内容,但是还包括了一些其他细则条款,比如商业合约限期十年,十年后才由两国协商是否延长等等……



    当这份合约签订下来,庄敬和庞瑛率领的索赔团也几乎将所有概要的赔偿都要到了手。



    有幼军斥候和日奸的存在,那些家族的家底都被摸的不离十,他们从每个家族的身上,都狠狠咬了一口肉。



    到了七月下旬的时候,他们一共为朱瞻基带回来了三十多万两黄金,还有一百多万两白银。



    再加上这段时期的贸易和从其他家族索取的赔偿,还包括灭了几个不听话的家族,搜刮的财产,朱瞻基又收获了超过五百万两白银的财富。



    而这,还没有加上那些古董和文物的价值。



    众人对朱瞻基敛财的能力已经彻底麻木了,这一次战争,耗费的不到四十万两白银,收入却超过了一千万两。



    根据孙林的评估,整个东瀛,如今的金银余财也不过一万万两左右。但是这包括了民间几乎所有的流通,未流通的财富。一千万两,已经伤及了经济的根本,让东瀛大亏元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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