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大明新帝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七章 师弟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

    但是到了宋朝以后儒教的兴起,让裹脚真正传播开来。



    蒙元入主中原,为了便于统治,甚至是鼓励女子裹脚。



    到了朱元璋时期,朱元璋草根出身,小时候受过很多苦。所以执掌天下后,往往能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上看问题,自以为办了许多一心为民的好事。



    但是,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也干了一些令人非议的奇葩事。



    明朝之前,缠足只是一些贵族“圈子里游戏”,男人们欣赏的是种畸形美,受害的却是无辜女子。



    到了明朝,朱元璋却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全国妇女必须缠足。



    在先秦法律中,是允许女人私奔嫁人的,而在明朝《大明律》中,私奔却是重罪。



    朱元璋在洪武十六年颁布的《衮冕制度》中规定,“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



    此举意图使女人行动不便,奔跑不能,当然也就私奔不得。



    女人不能乱跑了,男人当然也得安心家事,不至到处惹是生非,给朝廷添麻烦。



    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本来就低下,再将一半的人变的弱不禁风,更是让生产力解放不出来。



    朱瞻基曾经跟朱棣分析了缠足的危害,但是,即使是朱棣也以江山统治的安稳为重,根本不愿意解放女性。



    何况,此举还会遭到全社会的反对。



    朱棣手握大权,可以随意对付任何一个阶层,却也不能跟整个社会作对。





第十七章 师弟(4/7)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