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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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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九章 官司(第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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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此专利的十年专利权,其余任何人等和机构都不得防制此物。任何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改进,虞衡清吏司同样拥有权益。



    而这项大明的第一项专利在被工部申请以后,立即引起了整个江南的震动,第一个跳出来的不是别人,而是内官监的太监们。



    因为明代的织造行业隶属织造局,而织造局则又归内官监管。内官监原本见工部发明了这么好用的机器,原本一个人只能管一台织机,现在一个人却能管理五台织机,效率提升了五倍,这就等于他们现在能扩大五倍的产能。



    可是专利一出,他们却不能防制了,这就等于是断了他们的财路啊!



    内官监可不怕工部,直接就把官司打到了大理寺。



    大理寺也没有接手过这个案子啊,又把这件事汇报给了朱棣。朱棣却以不能越级告发,将案子交由工部虞衡清吏司来裁决。



    因为工部才是专利的管理者,所以必须先由工部裁决,如果工部裁决不公,内官监才能把工部作为被告告上大理寺。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立刻全国轰动,轰动的不是专利这个新玩意,大家感兴趣的是两个朝廷部门打官司啊!



    连续半个多月,工部与内官监的官司你来我往。首先内官监以织造行业是内官监管辖为由,否定工部的管辖权。



    工部却以织机改进是工部吏员为由,认定了这项技术属于工部,内官监想要使用这个技术,要么购买工部生产的水利织机,要么直接购买专利,自己生产织机。



    裁决方和利益方同属于一

第一一九章 官司(第五更)(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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