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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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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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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大帝死后,法兰克帝国在9世纪分裂为三部分。

    虽然在此后的几个世纪中,以法兰克国王直系继承人自居的历代法国国王往往宣布自己为教廷的世俗保护者,甚至将教廷和教皇由罗马搬迁至阿维尼翁,但是在欧洲却不再有哪位皇帝或国王可以以法兰克帝国唯一继承者的身份对教皇国提出宗主权要求。

    罗马教会和法兰克人的合作在公元九世纪达到了顶峰。

    在此之前,像东方的君士坦丁堡教会一样,罗马教皇和罗马教会的地位(至少在名义上)是从属于罗马帝国的唯一继承人,即东罗马皇帝的。

    教皇和君士坦丁堡大主教被认为是上帝在人间的宗教事务代表,而罗马(东罗马)皇帝是上帝在人间的世俗事务代表。基督教会和人民都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皇帝,即罗马皇帝。

    797年君士坦丁六世被废,以及其母亲伊琳娜皇太后自立为罗马女皇(797年-802年在位),使得罗马教会有理由拒绝承认君士坦丁堡统治者的最高权威。

    罗马教会宣称,罗马皇帝的名义在希腊人(即拜占庭人)中已经不存在了,因此罗马教皇、所有的主教、法兰克元老元和罗马城的所有长老经过商议,决定把法兰克国王加冕为皇帝,使罗马帝国永远传承下去。

    800年,教皇利奥三世将查理曼大帝加冕为“受上帝委托统治罗马帝国的伟大皇帝奥古斯都陛下”,查理帝国诞生。

    936年,奥托一世被加冕为德意志国王。962年,奥托第二次举行加冕礼。教皇约翰十二世在罗马城为他加冕,授予他“皇帝”称号,由此开创了神圣罗马帝国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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