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回到明朝当暴君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七百零七章 不是瘟疫的瘟疫?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京城的百姓们对于羊绒衫这种衣服接受起来的速度很快,尤其是传闻宫中贵人也喜欢这东西的时候。

    毕竟,宫中的生活什么样,大家伙儿都只是道听途说,也都明白,崇祯皇帝不可能真的扛把金锄头去种地,皇后娘娘也不可能每天都烙葱油饼。

    那么就穿一穿宫中贵人都喜欢的衣服吧,就跟后世的追星族总喜欢爱豆同款一样——不同的是,明星代言做广告是为了钱,崇祯皇帝把羊绒衫弄出来是为了土地和人口。

    另外一方面,羊绒衫流行起来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卖的贵,一两银子一件,爱买买,不买滚,少府开在城中的几家铺子就是这么霸道,也不会惯着任何人的毛病。

    天可怜见,现在一只好几斤的肥鸡才四分银子,再掺上土豆啥玩意的,能炖出来好大一盆的菜,让一家人都能美美的吃上一顿,一件破羊绒衫就敢卖一两银子?

    普通百姓表示自己买不起,那几家名叫劲霸的成衣铺子连进去观望一下都不敢,也就只有读书人还有士绅老爷们能买的起。

    所以读者人和士绅老爷们就买了——老爷们不差钱,差的是范儿,是品位,是不同,要是这羊绒衫卖十文钱一件,泥腿子们都穿的起,老爷我还不买了呢!

    最好让那些泥腿子一辈子都只能穿羊毛织成的,别跟老爷们一样能起的起羊绒的才好!

    ……

    对于京中流行起来的高档羊绒衫和低端便宜到几十文钱的羊毛衫,新上任的京城知府钱祚征没兴趣知道,毕竟这玩意也就是个穿戴的东西,不值当多花什么心思。

    真正让人头疼的是百姓。

    最开始的

第七百零七章 不是瘟疫的瘟疫?(5/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