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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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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伏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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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不下,于战无益。吕不韦既要挑起战事,当速使秦军拔城;不拔,秦国内乱尚在,嫪毐未诛,秦王或命秦军返国。”

    彭宗说完,最后一根筹算落案。他笑道:“如此,秦军必从稷邑而,我军当赴稷邑而去。”

    “若秦军非从稷邑而,奈何?”成通被彭宗说的无言以对,最后只冒出这么一句。

    “我必伏剑谢罪。”项燕答话了,军帐内气氛一紧,下首项稚急道:“兄长不可!”

    “若秦军非从稷邑而,我必伏剑谢罪。”项燕没理项稚,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把自己的性命作为赌注。“子通、无命,如此可否?”

    “大将军多虑了,末将只要能杀秦人,无有不可!”潘无命是员猛将,主将说打哪就打哪,没有成通这么有心思,也没有陈丐那么多计较。

    “……”成通叹了口气,道:“城阳若失,息县当其冲也。末将亦不知可否,只愿将军对了。”

    战国末期的楚国,随大军征战的私卒基本看不见了,有的,是各县各邑的县师、邑师。兵出于本县、粮出于本县、车马兵器也出于本县……,这样的军队与其说是楚军,不如说是楚国的县师联军。它的战意和士气完全不能与秦赵之师相提并论,以致被黄歇当宝贝挖过的廉颇为楚将后扬天大叹:‘我思用赵人。’

    主将有命,诸将不听,即便主将以性命为赌注,把自己押了上去,部下依然心有顾虑。项燕对此却毫不介怀,覆军杀将的传统在楚国由已久,他很清楚里面的潜在逻辑:把国人的儿子、国人的丈夫匆匆带走,回的时候寸功不见、尸骨无存,为将者自然有罪。

    秦军攻,不守城

第六十七章 伏剑(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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