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在此时,周围人群中传来一个声音。
“我来。”
邓普斯循声望去,周围的人也如潮水般退开,让出那个发声的人来。
那是一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身上污浊邋遢,头发浓密、胡子拉渣,虬结在一块,看着跟个野人似的,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仅仅比布条好一些。
按说块头这么一个人,身上肌肉应该是不会太差的,但是这人身上却没什么肌肉——从破烂衣服四处的破洞看进去,可以见到他虽然不是太胖,但身上都是松垮的肥肉。可虽然如此,他终究还是吃了身材高大的亏,身上背着的箱子是所有奴隶中最大的一只,甚至比大多数那些捆在马车上的箱子还大,足足有他大半个身子那么大,而从紧勒在他肩上、已经陷进皮肤里的绳子来看,这箱子显然不光是大,同样也非常重。
“你?”
邓普斯对这人有些印象。
这是他启程前来锡厄姆的路上所遇到的一个人,当时和另外一个同样身材高大的女人在一起,两人都是非常落魄肮脏的模样,正在路边慢慢行走。他看上了对方的身材,应该是很能干活的样子,就很自然地把他们收编为自己的奴隶了——在那些骑士们明晃晃的武器面前,这两个家伙没有说“不”的权利。
在乱世之中,一切就是这么容易,邓普斯的这十七个奴隶大多数都是这么来的。
邓普斯看了这奴隶两眼后,想了想,最终一点头,“行,你来。”
在邓普斯眼中,奴隶也分等级的,这个大高个无疑是非常优质的那种,他还真不想对方平白无故地吃苦头,甚至于“弄坏”这个奴隶。不过既然这
第四百六十五节:奴隶(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