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50台新游戏,一年也是5000台游戏机的基本市场。
如果一台街机赚3000块钱净利润,5000台已可以提供150万港元的利润。也既是说。游戏研发成本不超过150万港元,垄断了香港的市场,靠着自营渠道采购,就可以收游戏研发费用,销往海外市场,则就是纯赚!
更关键的是,游戏厅的毛利润很高,5000台街机在自家游戏厅自营的话,每年产生的利润可能超过500万元。
500万港元研发费用,已经能跟日本的游戏厂商的预算差不多了。只要不是一些烧钱的大作,这样的预算在80年代,已经能满足大部分游戏的研发成本。
试想一个游戏公司,光靠本地的基本盘市场,就能收研发成本。销往海外,既能纯赚,那几乎等于是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是林棋为什么要自产自销,决定自己在香港开游戏厅,并有垄断香港游戏市场打算的根本原因。
1980年4月1日。鸭寮街。
林棋大手笔租了一间面积300平米的店铺,改造成游戏厅。
原本这家店铺是一家双层的商场,但由于收入不足支付房租,所以,合约到期就关门,没有选择续约,店铺就一直空着。
一直没有租出去,也是因为房东要加太高了,每月租金5万元就算了,而且,还要预付半年房租,自然让众多潜在租客望而怯步。
林棋爽快的答应的房东的条件,但是补充了几点,租期10年,每年租金可以涨10%。与此同时,十年内如果房东想要出售房产,优先卖给新创业电子公司。
或许是
第24章 游戏厅(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