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是一个律师,真正的加州大学法学院出身的律师,但这律师也会三六九等,他是混得最差那一等,后迫于生计,他替黑社会分子辩护,打官司,在这其中发现了有利可图,受不住诱惑,逐渐成为了其中的一分子。
他与梅尔、贝克、比利四个人联手,创办了恶狼帮,将黑帮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汉森知道这黑帮生意终不长久,一直试图正规化,成立正式的公司,将生意正规化,合法化,最终放弃贩卖毒品、走私军火、组织偷渡卖*、开赌场、收保护费等业务。
但他的这些主张受到比利和贝克的反对,他的不认为有什么生意比以上生意钱快,汉森很难和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解释,世界上最有钱的这一批人,有那几个是靠做这些上不了台面勾当的,像他们,辛辛苦苦挣了这么多的钱,还是要交给银行洗白,如果不洗白,什么大事也干不了,你可以提着五十万去买跑车吗;可以提着一千万去买别墅吗?估计国税局的人马上就会找上门,国税局的人比警局的人更难惹,他们完全可以搞死你。
当恶狼帮在十字路口时,比利被杀了,这在恶狼帮引起极大的震动和不安,他们既要报仇,又要争夺比利留下的地盘,比利的忠心手下自然是希望为他报仇,顺势推出新老大,为此他们不惜与警方进行武装对峙,而另外三位老大则希望吞并比利的地盘,由四大巨头进入三大巨头时代。
黑帮的地盘吞并是血腥而暴力的,他们三大巨头成功的镇压了比利的手下,吞掉了他们的地盘,但现在问题了?
比利谁杀的?按照谁人获利谁人干的原则,这在外人眼里,应该是汉森、贝克、梅尔三个人干的才对,因为他们
第426章仇杀(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