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方,于是这家红星酒吧便出现了。
整天泡在这里的,都是一些摇滚病人,而这里对那些病人说,就是最后唯一还能坚守的乌托邦了。
这也是为什么陈宇凡戏称自己要唱最美的时候,下面那帮人会有那么激烈反应的原因,在他们听,最美也算是歌吗?
“他就是个孙子,怎么总是不长记性啊!”高棋笑着,说完看向了宋铮,“对了!你叫什么着?”
“宋铮!”
高棋眉头微皱:“这名我好像听过,你认识展涛吗?”
宋铮点头:“认识!以前一起在夜总会唱歌!”
高棋笑了:“我和他以前组过乐队,前几天听他提起过你,说你吉他弹得不错。”
吉他,宋铮确实拼了命的练过,最开始是因为喜欢上了,后等到兴趣淡了,他觉得这好歹是门儿手艺,也就没放松过练习,有的时候,一弹就是一天,两只手肿的跟猪蹄一样,就放在热水里泡着,缓过之后接着练,如果单论吉他的话,宋铮自问不比他们这些专业的差。
听宋铮也是唱歌的,而且吉他弹得不错,大家也都了兴趣,他们这些人,一辈子没别的本事,唯一感兴趣的就是音乐。
“你和陈涛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汪老夫子开口说话了。
“今天一起拍戏,就认识了,张园的戏!”
听到张园的名字,好些人都“哦”了一声,显然,他们都是认识张园的。
“你还是演员啊?你刚刚不是说你是在夜总会唱歌的吗?”
关于自己的职业,宋铮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貌似他现在也没个正经的事由,如果
第二十一章 乌托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