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逍遥江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2939章:春窗曙灭九微火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都需要消耗他们的体力与精神,所以很多时候皇帝都极少去理会礼仪、服饰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唐宋两朝都是如此,因此这两朝的皇帝活得要比明朝的皇帝自在得多。

    但大明是一个例外。

    开国皇帝朱元璋自民间,充沛的精力让他有过多的时间去打理江山的同时,还能坚固其他,在旁人看,礼仪、服饰这种小事,他却当作了大事处理。

    自登基后他不仅出色的完成历代皇帝的本职工作,还以一己之力为大明帝国的子孙万民制定了一套规矩,事无巨细,包罗万象,试图让大明从上到下都循规蹈矩,井井有条。而这些规矩当中,礼仪与服饰是首当其中。

    洪武初年,朱元璋召见礼部尚书李源名等人,讨论臣民们的袖子该有多长。最后议决,文官“袖长过手,复回至肘”,“袖口九寸”,所穿袍服长短是“去地一寸”,庶民袖长是“过手,复回不及肘三寸”,“衣长去地五寸”。对于军官与士兵,则另制定具体规定。

    洪武三十年,他又关意臣民们的鞋子,规定庶人不许穿靴,北方苦寒之地则有所宽松。至于什么人可戴遮阳帽或斗笠,也都有明确的指示。

    在他执政的三十一年中,对服饰制度进行了十几次定制、修订和增补,密度之频繁开历代皇帝之最,这种服饰制度主要规定哪个等级的人可以穿哪种颜色、质地和样式的服装,佩戴怎样的饰品,哪个等级的人,不能穿什么颜色、质地和样式的服装,也不能佩戴什么样的饰品。这些规定极为复杂琐碎,比如老百姓穿的长袍,离地面要有五寸,袖长过手六寸,袖桩宽一尺,袖口宽五寸等。而违反他的服饰制度是要受重处的。

 

2939章:春窗曙灭九微火(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