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大明将不保似的,就连不开化的瓦刺,安南,以及爪哇、苏门答腊、苏禄、彭亨、真腊、古里、暹罗、榜葛剌这些门外之国也送来了书信,提起诛杀王振之事。
巨大的压力弄得小皇帝不得不痛下杀心,定下了斩杀王振的日子。
日子自是不能随便定的,按照朝廷的规矩,再大的犯人要处死刑,那也该等到秋后。
只因这是圣人的道理,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与春、夏、秋、冬以类相应”。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后刑”的,所以应当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如果违背天意,就会招致灾异,受到上天的惩罚。
但百官显然是等不及,他们恨不得立刻就杀了王振好定天下民心,给那死去的亡魂一个公平的交代。
正义虽时常迟到,但终究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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