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枪嘛!
算了,还是上交总部吧,毕竟好多干部们背个大手枪也不是个事,而且子弹不好淘。
他在季连长百般期望的目光中,把枪交给了警卫员,“季连长啊,这枪,子弹不好找,不适合我们战斗部队用,但是这次你们俘虏了一个飞行员,我会向上级给你们连请功的!”
万金松看不下去了,他笑道“季连长,你的驳壳枪能给我看看吗?”
季连长对于战斗能力很强的特战队还是佩服的,人家飞机都能打下来,不可能会要自己的手枪的,于是,打开盒盖,拔出带红绸的驳壳枪。“我这可是正宗德国造,你可要小心啊!”
万金松接过一看,枪不错,正宗1916,握把上的红色9字已被磨成黑红色,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大红九了。估计枪龄不短,再一看枪口,果然,内膛线磨损严重,还挂铅。
拉开枪机,终于发现罪魁祸首,只见最上面的这粒子弹明显是自做的,铅铸的弹头,别出心材用铜水浸过,不然,这枪早废了。
季连长看万金松摇头,就说道“这子弹不好找,所以都是用的复装弹。但你别小瞧,我用这把枪打死过三个鬼子了!”
万金松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崭新的二十响,又掏出五六个弹夹,一个实弹匣,对季连长说道“我用这把枪跟你换吧,这枪是我们自已做的,不比外国的差,子弹是763的,好找,枪把也能跟你的枪盒对接!”
季连长接过一看,枪身外表是磷化处理,不象镜面匣子那样蓝汪汪的,但看起来更带着一股杀气,而且这枪是装二十发弹匣的,握把比驳壳枪更舒适,火力也更加凶猛,当下笑得眼都眯了
八十四 先试试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