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点不够看。
怎么弄钱呢?
这是个问题。
“打劫?”
李维斯摸着半根胡渣都还没长出的下巴,他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就是“打劫”,谁有钱就去打劫谁。
比方说……
银行!
或者说……
托尼!
再或者……
黑豹!
打劫银行应该是难度最小的,但是据说很多银行的小金库,都有一套自动销毁系统,一个操作错误所有的美刀什么,都会被大火给化为灰烬。
所以不懂一点电子技术,怕还真没法去抢太多钱。
至于银行的黄金?
游戏商城不接受黄金,只有氪金奖池才能用黄金,
唔……
这个待定!
李维斯不知道从哪掏出一个记事本,还握着一支圆珠笔,然后在小本本上写着“bank robbery”和“gold”这几个单词,分别是“抢银行”与“黄金”。
银行里的美刀可能抢不到,那玩意有自毁的装置。
而李维斯又不懂什么黑客技术。
也不懂什么电力工程。
所以。
黄金是他第一个目标。
“除了打劫银行的黄金之外,那些什么大富豪啊也是目标,比方说某个骚包至极的托尼·屎大颗。”
李维斯嘟囔道:“虽然他不可能百分百占股斯塔克集团,但是最起码身家也有几百上千亿美刀左右,要是全部换成现金的话……哪怕是lv70才能装备的道具,我都可以轻
第三十三章:记在小本本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