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全国军事整理草案》,其中谈到:准备分两期分别根据全国兵工厂的老旧程度,或停办或加以改造,将机器分发至其他尚有发展空间的兵工厂加以利用,并于西安、南昌、株洲等地,新设大规模的兵工厂。参谋本部制定的兵工整理计划,对全国的兵工厂提出了三个原则:对地处沿海的兵工厂进行迁移;对靠近前沿的兵工厂亦应迁移;其位置颇适于国防之地位的兵工厂则加以扩充。该计划决定“上海厂即时全部迁移,按其性质除炮厂药厂外,大部分暂时归并金陵厂”。
&;&;1935年4月,国府还将国防设计委员会与兵工署资源司合并改组,成立了资源委员会,全权负责有关国防的战略资源以及实施重工业、军工企业生产建设计划。
&;&;1935年又拟定了兵工五年计划,从1936年7月起开始实行。根据该项计划,在五年内尚须建设十余处兵工厂,生产新式武器。预计要建设费49亿元。因抗战开始,该项计划未能完全实行。
&;&;1935年,为了备战,国民政府曾作了一个械弹储备五年计划。这个计划包括国内生产和进口两部分。德国军事总顾问法肯豪森就所需数目向蒋介石建议如下:步兵弹每月增至900万至1000万发,重机枪90至100挺,八二迫击炮20门。其中步兵弹药存于军械库者100万发,正在制造中者200万发,国外订购者300万发,共600万发。另外,法肯豪森还建议蒋介石再向德国购买1000万发钢心弹尖。
&;&;1936年,兵工署成立了株洲兵工厂筹备处,负责在湖南株洲建设大规模的兵工厂,并将汉阳兵工厂划归该处。上海兵工厂
第六章八方风雨会雍州之一(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