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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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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惟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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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志的。”

    “众人合义而制法,制定的法,是人定法。这个法要以自然天志为准则,但并不能直接用天志自然,是这样的吗?”

    他这样一问,在场诸人包括卫让都不得不点头,说道:“你说的没错。”

    郑国口音的讼师再次冲着众人和民众一拜,说道:“那么,问题就很简单了。”

    “首先,任何的法要以合于永恒的天志自然为最善的法。那么,自然之道,可以作为人定法的纲。”

    “若要制法,便要分出宪和法。”

    “宪为自然、为天志。如人的利、人的权、天下之利、天下之富,这是总纲。”

    “法为人定,为众义。如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盗者监禁劳作,这是细则。”

    “你们要明白,杀人者死,不是天志、非为自然。而是因为杀人者侵害了被杀者的生命之权,众人商定之后,要定法处死。”

    “天志可没说杀人者死。”

    “天志只说人应该活着,人有生命之权。杀人者死的法,有利于兼人,合于天志,合于自然,所以这是善法。”

    “人们通过知晓最基本的天志、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利用理性,以墨家说知之法,推出杀人者死,才能够利于天下人的生命权。”

    “而不是说,天志说,杀人者死。天志只无言说了,人生于天地,活着便是最大的利。我们是由此。利用说知的理性,推出的杀人者死应该为法。”

    郑国口音的讼师最后总结道:“故而,老聃言道法自然、墨子言我有天志如匠人之有规矩,这说的是自然法。”

    “而墨子又言,惟害无

第九十一章 惟害无罪(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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