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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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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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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的生活的权力。天若不想让人活,便不会生活人而是生死人,因为天生活人,所以活着的生命权是天帝赋予人的权力……”

    “其三,我们应该承认,劳作创造了天下的财富。包括稼穑、百工、商贾、运输、交换、经营、冶炼、铸造等一切需要双手或是头脑的活动创造了天下的财富,并且这是获取财富的唯一合于天志的手段。”

    “其四,我们应该承认,上古之时,义不相同,人人逐利以至于天下大乱。天下人基于上述三种原则,出让了自己的部分权力授予公共之意,选贤人为天子、选次贤为诸侯乃至卿、大夫。”

    “换言之,是在基于人人平等的基础之上,保障天下多数人的活着的生命之权、保障天下多数人可以利用劳作以谋生、保证天下多数人可以用劳作谋求财富和利益、保证自己依于天志所得的财富和私产不受别人侵夺……等等这些,天下人才立为国,国由此产生以治理万民,国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其五,我们应该承认,基于以上四点,一国之法是全部国民众意的表达。法令的原则,应以以上四点为规矩衡量善恶。鉴于天帝赋予民众的各项权利,法令有权禁止危害天下众人之利的行为。”

    “其六,我们应该承认,惟害无罪,犯禁为罪。没有被法令禁止的行为可以去做,法令所未曾要求的任何人都不能够强制人们去做。”

    “其七,我们应该承认,每个人权利的保障、法的实行、害天下之行的禁止,需要约束之剑、也需要执剑人。这包括军队、官吏等。这些是为了兼民之利而不是为了体人之利而设立的。”

    “其八,我们应该承认,为

第九十五章 惊雷(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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