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那是宁律行写的日记,那是他保存的回忆。原本宁律行是不会写字的,这些都是曲寻真教他的。
曲寻真随手拿起一本,放开来看,只见上面写着:
从寻真离去到现在已经两年了,这两年来我还真有点不习惯,慢慢改吧,会习惯的,不过是回到当初而已,也没什么。
今天隔壁的王婶又来给我说媒了,说我已经十六岁了,可以成亲了,样貌英俊又踏实肯干,有不少姑娘想要嫁给我呢。我听了只想笑,我有那么好吗?要是我真的那么好,寻真她还会走吗?
从寻真离开到现在已经十年了,十年来我几乎无时无刻都在想念她,我现在真埋怨自己,真是没用啊!竟然留不住她。
今天我突发奇想,跑到后山爬上去站在山顶上,对着当初寻真离开的地方看去。我也不知道我怎么还记得。我突然又想起那一天的场景了,她连回头都没有回头,大概是心情太激动了吧。
从寻真离开到现在已经十一年了。这一年来,我每天都去后山看,我觉得总有一天寻真会回来的,或者只是路过这里。我怕她忘了我,也怕晚一点看到她,所以下雨我也去,下雪我也去,总有一天我会再次见到她的,所以我必须好好活下去……
从寻真离开到现在已经二十年了。为了可以再次见到寻真我忍了,不就是向那个地痞无赖磕个头吗?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人可以忍受胯下之辱,我也可以……
“啪嗒,啪嗒……”
曲寻真双眼通红,泪水充满了眼眶,止不住地向下掉落,打湿了宁律行的日记。
上面的每一个字都好似一把利刃,刮着曲寻真的肉,剃着
第九章 过往(二)(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