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是凶多吉少了。
罗恩和这个通缉犯互相对望着都没有先动手。罗恩不先动是因为希望能为斯帕德曼多争取些时间,如果斯帕德曼能越快地恢复伤势,对自己就越有利。即使不能出手直接战斗,也可以仗着他的身法从旁骚扰,帮助罗恩。
而通缉犯不动手,似乎是在打量着罗恩。希望从罗恩的
身上找到一丝可以下手的破绽。不过,罗恩的表现有些让他失望。罗恩既没有像以前的对手那样,因为同伴受伤而怒火中烧。也没有因为慌张不安而露出怯色。这不由地让他对罗恩另眼相看。
“看来这小子不简单嘛!”他心里想到:“不过遇上大爷我还是一样要死,既然你不动,那就我先来吧!”
想到这,这家伙举起手里的重剑,迎着罗恩所在的山坡冲了过来。
罗恩见他的举动眼神一凌,这家伙还是没忍住先出手了。不过别看这家伙身材这么高大,速度可一点不慢啊!短短的一眨眼,通缉犯就来到了罗恩的眼前。
早在通缉犯刚动的时候,罗恩就已经身子半蹲,一个标准的拔刀起手势。无名指和小指紧握剑柄,拇指和食指轻捏,而中指则不繁不松地搭于剑柄上。
这是罗恩使用最多也是最有效的握刀方法,自从老师教会自己用太刀后,罗恩练习最多的就是这个姿势了。
这样的方法不仅稳健,而且灵活多变。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都能让自己游刃有余。而当自己握刀的那一刻起,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击倒面前的对手。
罗恩明白对手的力量在自己之上,而且用的还是重剑这样的依靠攻击威力压制的重型武器。如果一味的
第四十四章 战(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