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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如初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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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一章 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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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去,立刻将他按到在地上。

    老板愣着看着我们,说了句:“你们干什么?”

    齐明理起身给老板看了他的证件,让伙计去通知警察。我们四人则将那人用腰带捆好,伸手抓过他的小包,将里面的东西倒在桌子上。

    包里面是一把匕首,一些杂物,一个女士皮夹,还有一封没有署名的信。

    王林拿起那个皮夹,打开以后,从皮夹中拿出一张卡片,朝我们挥了挥:“来自一位居住在常青东路的女士的皮夹,却出现在他的包里。”

    他低下头和那人对视,露出一口白牙:“老兄,解释一下?”

    那人嘴唇动了动,正要说话,王林就一把将手伸进那人的短裤口袋,从里面摸出一个小玩意儿。

    “小偷专用的卡片刀,很锋利,一下就能切开普通衣服。”

    他将一个短小的刀片从那东西里弹出来,朝我们示范一下,果然一下子就割开了那人的衣袖。

    那人放弃挣扎,坐在椅子上不动弹。

    我伸手拿起那封信,问他:“这也是你偷来的?”

    那人抬头看了我一眼,回答:“当然不是,军爷。”

    我等了十多秒,见那人没有继续回答的意思,叹了口气道:“都现在了还不合作,这可不是明智之举。”

    然后一拳砸在他的腹部,看着他痛苦地弯着腰,却被捆紧的腰带束缚着无法挣扎。

    齐明理抓着他的头发把他提起:“现在可以说了吧,你这个贼。”

    那人吐了一口唾沫,尽力蜷缩着身子,以减缓遭到重击的痛苦:“那是一位绅士给我的,让我带去槟榔路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小偷(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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