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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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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7章 新郑新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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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矛盾吗?那倒不是,因为他认为古代对“市肆”采取租税制度是“抑商之政”,认为古人立关市之本意是“其意恶人逐末而专利,故立法以抑之,非有所利也”。

    意思是说,古代设关市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商贾,部分的征税也是以“抑商”为目的,并非为了获利。而“后世则专用之以利国,非古人意矣”。因此,他提议提高商人地位,却不同意全面征收商税——南方商人现在非常支持他的这种主张。

    但其实高务实知道,邱濬的“关市不征”并非是彻底的、完全的不征。

    高务实对邱濬的著作颇为了解,邱濬曾说“民种五谷,已纳租税,无可再赋之理。非他竹木牲畜比也。竹木牲畜之类,原无征算,故商贾货卖于关市也,官可税之。今民既纳租于官仓矣,而关市又征其税,岂非重哉?此不独非王政,亦非天理也”。

    所以邱濬的意思其实并不是“不征”,而是不能“全征”,这里头要有区分。比如说粮食,农民本就交过租税田赋,他拿去市场上卖余粮,你还要再找他纳一笔税,那你这就是重复征税,不仅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道德的。

    高务实同意这个观点,而且认为不仅是粮食不应该“重复征税”,包括棉布之类的民间生活必需品也应该做到低税,甚至最好能免税。

    但他不能只考虑一个人的观点,王夫之虽然现在连人都还没出生,但他主张的观点并不是没有人提出过,而且高务实本人也知道那些观点。

    王夫之持什么观点?与实学派的邱濬不同,更偏向于“道德实学”的王夫之(但不能认为他是心学派)有着更传统的抑商态度。他认为“商贾者,于小人之类

第1307章 新郑新政(中)(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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