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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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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6章 南察风波(卅八)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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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至营贡献,牛两只,羊八只,绸缎四匹,茶叶一百八十四包,烟叶六包,白糖三十九包,冰糖九包……”,而清军“回赠来人各羊一只”;“六月二十八,宣府守将遣使议和”。

    于是,在张家口明军守将私下与清军达成议和的局面后,明军守将纵容当地商人与清军进行马市贸易。张家口当地百姓和商人,自然是以山西人为主。明末的“晋商”就是如此和清军发生了联系。

    冒用他部名义,与大明展开马市贸易和封贡来往,一贯叫作“挟贡”、“挟赏”,这种现象在当时蒙古、女真各部里都很常见。比如说当察哈尔部与大明关系紧张时,明朝对他关闭马市。察哈尔就长期冒用内喀尔喀巴林、乌齐叶特两部的名义,到广宁挟贡,到开原马市挟赏,明廷对此也并没有过多干预。

    在鞑清入关前,清军和清军的八旗买卖人,就是借助土默特的名义,到大同和张家口来和晋商做贸易,利用的是当年隆庆和议后开边塞马市的有利条件。张家口当地一些晋商,就在明朝地方军政官员的许可下,和冒土默特之名的清军做买卖。

    至于晋商出长城,到塞外甚至后金境内去活动,包括所谓向后金“提供情报”等描述,则没有正史依据,都是无根据的传闻。

    换句话说,贸易是有的,不仅后来有,其实现在就已经有了。但要说这就是卖国,至少从大明的法律层面而言,却还谈不上。

    察哈尔现在也被禁止贸易,但察哈尔有好几个渠道可以获得大明的产出,包括与土默特某些非把汉那吉直属部落的“走私”,包括以内喀尔喀两部名义在广宁(李成梁驻地)合法私市,乃至于在东侵叶赫之前从叶赫手里获

第1366章 南察风波(卅八)质变(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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