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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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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南疆变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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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税”。对此,菲律宾官员莱德斯马在一份1585年的报告中回顾道:

    在桑德博士担任菲律宾总督时,规定来菲律宾的中国人须为每艘船只缴纳停泊税,即根据船只大小不同,支付25、30、50比索不等。除此之外无需再支付其它税费。

    考虑到大明商船抵达菲律宾贸易的时间多为上半年,而桑德又是在1575年8月25日才抵达马尼拉的,所以停泊税的实际征收时间不会早于1576年,有效施行则很可能延迟至下一年(1577)。

    这其中的具体时间高务实也记不清了,因为那时候他既忙着自己读书,又要做陪读,还要帮高拱出谋划策,实在很少去关注太细节的情况。

    但恰如桑德总督预想,时间到了高务实中得状元的万历八年(1580),前往马尼拉贸易的大明商船数量陡然上升,贸易的规模得到显著提升。于是,接替他担任菲律宾总督的龙奇虑在上任的第二个月便开始“考虑征税一事”。

    同年6月20日,龙奇虑正式向国王腓力二世建议,对菲律宾的进出口货物征收3%的货物税,同时向前往新西班牙(西班牙在美洲的主要殖民地之一)的船只征收每吨12比索的运费税。

    西班牙的货物税叫做“almojarifazgo”,这个词源自阿拉伯语“al-musrif”,后世有些文献中也将其称作王室税(reales derechs),曾普遍施行于西班牙及“西印度”的广大区域。

    事实上,虽然西属菲律宾施行的货物税范畴涵括所有进出口商品,但由于当地开发程度还很低,物产非常有限,所以实际上这一税种的征收对象

第215章 南疆变故(一)(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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