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元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16章 “明联储”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大明朝的货币制度,迫使朝廷中枢接纳和认可这一来自民间的巨大力量。

    正统元年(1436年),户部尚书黄福(注:看过按广西卷的读者,还记得高务实拿下安南后我曾经写到过此人,对他很是夸赞了一番的吗?)上奏皇帝:

    “宝钞本与铜钱兼使,洪武间银一两当钞三五贯,今银一两当钞千余贯,钞法之坏,莫甚于此。”

    当时朝廷面对的严峻现实是,宝钞已经贬值千倍,实际上已被民间弃之不用。对于朝廷而言,这显然是一个极具威胁的事实。

    出于本能的反应,明廷中枢仍企图通过变更政策,千方百计地维护宝钞制度。可惜,所谓变更政策,也只是欺国害民的“以钞收银”。

    尽管朝廷采取各种措施,力图确立宝钞的货币主体地位,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能够制止白银对于宝钞的冲击。

    事实上按照高务实的看法,明朝发行宝钞既无钞本,又无限额,发行量大,回笼量少,兑换新旧钞的秩序不仅混乱而且价格悬殊,再加上这宝钞制作简陋,极易伪造,简直样样都不行。

    宝钞这种低劣的纸币充斥市场,显然大大超过了社会商品流通实际的货币需求量,必然造成通货膨胀,宝钞日益贬值。

    而且以高务实的看法,大明朝廷实行钞法,从历代皇帝主观上讲,就是为了聚敛财富,根本就不是便民。钞法在实行后不久便出现各种问题并很快崩坏,与这种动机有密切关系。

    客观上来说,从实行钞法中获得好处的除了朝廷,便是某些奸商和不法官吏,钞法给一般老百姓带来的仅仅只是灾难。

    实际上自成、弘年间以后,

第216章 “明联储”(4/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