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明元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36章 强势的“女爵阁下”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牙王国不得有一兵一卒、一枪一炮进入马六甲城。

    葡萄牙王国及所属势力之商务来往船只如要进入马六甲港,需按京华公司要求申报批准,并由京华公司或其委托方上船搜检,检查合格方可入港。”

    “葡萄牙王国另需保证不干涉龙牙半岛(马来半岛)其他一切涉及军事、政务、经济的一切活动,无论龙牙半岛未来发生何事,都与葡萄牙王国毫无关系。

    如葡萄牙王国在当地存在干涉力量,在本条约签订之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面撤出,否则暹罗王国将不会保证这类人员今后的生命财产安全。”

    “上述条件达成之后,京华公司将保证葡萄牙王国在马六甲及龙牙半岛的正常贸易活动不受影响,不会为贸易活动设置任何人为壁垒。

    葡萄牙王国需保证本国商人不得违反大明律法以及京华公司各项相关规定,否则暹罗王国及京华公司有权按照本国律法、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且不限于凌迟、斩首、刺字、发配、牢狱、鞭笞、罚银。

    犯罪、违规未捕获而潜逃者如被暹罗王国定刑或被京华公司定罪,葡萄牙王国有义务对其进行追捕。如葡萄牙王国不予追捕或追捕不力,暹罗王国不排除将之视为严重挑衅之可能,并因此保留任意反应之权力,包括禁止贸易,乃至战争在内。”

    “葡萄牙王国需承认大明帝国对整个南洋、东洋地区及海域之主权或宗主权,保证本国商船在该地区及海域内不进行任何有违此主权或宗主权的一切活动。

    该条款如被违反,大明帝国及暹罗王国、勃固王国、缅甸王国、南掌王国、柬埔寨王国、吕宋王国、安南都统使司、台

第236章 强势的“女爵阁下”(2/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