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那哥们儿搜完房子出来的时候再将其弄死,省的杀他太早的,裤衩男还得自己去搜东西。
这个游戏好是好,就是搜东西太麻烦,这也是为啥陈关西不爱用4的原因,那枪是好使,但是配件贼多,多的让陈关西都有些懒得搜,而那把枪又很吃配件,若是没有一定数量的配件,性能根本提升不上去。
但是,若是有人喜欢收集的快感,用一用4还是可以的,毕竟这把枪的综合性能也很拔萃。
所以,相比较4,陈关西还是觉着配件少的16以及稳定性强大的scar用着更顺手,至于i,虽然它稳定性不错,威力也不错,配件也没4那么多,只是陈关西用着总感觉这枪声不好听,咔咔咔的像磨牙的声音,这一点陈关西不是很喜欢。
陈关西使用惯了95式,所以对和95式性相近,威力差不多的scar有一种特殊的喜好。
枪嘛,不分好坏,只分个人喜好,用的顺手的就是好枪,能杀人的都是神器。
而此时,裤衩男的手里用的就是一把装了握把的scar,全息瞄准经配备在scar上,镜头随时准备开启射向房子里冲出来的人影。
裤衩男并没有等太长的时间,六间房里就冲出了个人影,那人带着三级头穿着二级甲背着三级包,手里抱着一把汤姆逊,肩膀上背着一把s686,简直富的流油!
裤衩男举起枪口,没有瞄准那人的脑袋,而是瞄准了他的身体,摒气开枪。
“哒哒哒!”一连串的子弹打中了两发,那人反应速度不慢,裤衩男开枪射击他的时候他也看到了裤衩男,汤姆逊的枪口调转朝着裤衩男的方向射击。
第六十一章 芝加哥打字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