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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东汉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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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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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班子终于定了下来。

    在郡一级,与县中的职务构成是基本相同的。

    一郡的长官称为太守,又叫做郡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郡守主管一地的行政,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而郡守同时还会有一文一武两个官员作为其辅贰。

    文的称为郡丞,在边郡的话,被称为长史,是郡守在处理政务上的主要助手;武的称为都尉,掌管一郡的军事。郡守的这两个主要副手,与县一级的县丞与县尉一样,都是由中央任命的。

    郡丞一职,自秦朝设立后,其职权的范围基本没有大的变动,而都尉则发展为一个庞大的都尉体系。自秦设立郡尉一职后,因为战争的需要,楚汉之际又出现了骑都尉,至刘邦立国后,都尉的含义便不断扩大,又先后出现部都尉,农都尉,属国都尉,水衡都尉,奉车都尉,驸马都尉等等,主要的官阶品秩在比二千石。

    东汉时代,都尉的地位不断下降,光武帝建武六年,在内地郡国取消都试,省略都尉,其职由太守兼任,只在边郡继续保持都尉及属国都尉。当然,在出现造反等紧急而极端的情况时,朝廷会临时设立都尉一职,事了则罢。在出现中二千石的品秩下,比二千石的都尉实际上已经降了半级。

    都尉一职的削减乃至逐渐消失,实际上是中央政府压缩地方军事权力,将军队收归中央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

    郡都尉本为郡守副贰,侧重在军事方面协助太守,但由于边郡的军事防务太重,往往需要把边郡划分成若干个防区,因而仅靠郡都尉一人是不行的,所以许多边郡都在不同的防区设置部

第二百七十六章 官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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