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宋好官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三百一十一章:武器禁令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还有工作不卖力,不认真负责也是要被辞退的。这样的条件,算不算苛刻啊?”

    刘忠这时候巴不得要做这个“高薪”的护院,就算是再苛刻的条件他都愿意接受:“不苛刻,不苛刻……”

    “哦,你觉得不苛刻就好了。”张正书整理了一下思路才说道,“这个安保工作……额,护院工作呢,也不用我多说了,两人为一组,巡逻、守卫要守卫的东西。当然,遇到敌情的时候,可以动刀子,但不能杀人,杀人是要偿命的……”

    “明白了,小官人的意思是,遇到有人私闯就要拿下?”

    刘忠其实不傻,相反脑子还挺灵活的。要是刘忠的脑子不灵活,怎么能做到一个反贼头子?

    张正书点了点头,说道:“不过嘛,我们家是良民,没啥兵器,你用什么兵器趁手的话,我可以给你量身打造的……”

    在前一世,张正书也以为宋朝是要禁止民间私蓄武器的。而宋朝建立之初,太祖赵匡胤也确实下过一条禁令:“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但为了写《射雕英雄传》,张正书专门找了一本宋朝《刑统》翻了半天,才发现这么一条禁令:“甲、弩、矛、矟、具装等,依令私家不合有……弓、剑、刀、楯、短矛者,此上五事,私家听有。”

    啥意思呢,就是甲胄、弓弩、长矛、马槊、马的甲具等,私人蓄有是犯法的,超过一定数量是要以谋反论处的。

    但是呢,弓箭、刀剑、盾牌和短矛,则是私人可以拥有的。而且,弓箭是公开出售的,要不然为何武举会考弓箭呢,就是这个道理。许多武林人士,亡命之徒都是携带朴刀行走江湖的,因为朴刀也是民间可以持

第三百一十一章:武器禁令(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