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宋好官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三百七十一章:嫁妆太厚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张正书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确实是这样没错。因为他的横空出世,才让“大桶张家”的名声更甚以往。且不说那“香水”,就算是报纸一物,已经将赤果果的商贾之家,熏陶得有点文墨了。从这一点上来说,不管是曾瑾菡,还是曾文俨,都是服气的。幸好一家人不说两句话,特别是强强联合之下,曾文俨乐得见张家比以往更强大。

    不是曾家不想争第一商贾的名头,而是曾文俨知道,第一并不仅仅意味着荣耀,还有随之而来的压力。既然如此,何不将压力外推,自己闷声发大财?看似是万年老二,但做老二的压力,肯定比老大小多了。有事老大顶着,老二还能从容后退不是?

    “你这人,好生不害臊!”曾瑾菡揶揄了一句,“不过你赚钱的本事,确实比你作诗厉害。那首《桃花庵歌》,直白如话,不用典,不修辞藻,音调务近俚俗,轻便自山,若不是最后四句点睛,实乃平凡之作。”

    张正书乐了,要是唐伯虎知道他的诗被这样贬低,肯定会气得压不住棺材板的——额,好吧,唐伯虎这时候还没出生……

    只不过,宋朝人确实有本事瞧不起后人,因为宋朝人作诗的本事仅稍逊给唐朝人,作词却当属第一。而唐伯虎这样的明朝人,自然是入不得法眼了。幸好唐伯虎才情足够,潇洒中带有点张狂,最是符合宋人归隐山林,又愤世嫉俗的心态,所以曾瑾菡才这么评价的。

    “写诗作词,不过为了消遣娱乐罢了。赚钱才是第一要务啊,不然哪里钱银养你?”张正书肆无忌惮地调笑道,听得后面跟上的曾信骥都翻起了白眼。曾家千金,何须别人来养?哪怕曾瑾菡嫁给一个穷困潦倒的乞丐,那个乞

第三百七十一章:嫁妆太厚(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