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资五千万要红星厂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李耀华瞪大了眼睛看着对面的吴永辉和明威,一边是陈昌。半个小时之前,红星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陈昌陪同香港永基集团副总经理吴永辉、太平洋电影公司副总经理明威直接找上门来。寒暄一番,吴永辉直接的提出了注资要求。
有市府的背书,这帮人似乎找到了勇气,或者说,吴永辉可能都没有完全了解红星厂的架构。古永清也好陈昌也罢,包括许多市领导,他们其实都不知道香港永基集团非要注资红星厂的目的是什么。一旦听说是港资并且要投五千万港币,很多领导登时就高潮了。
在香港永基集团眼里,红星厂和奋远公司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他们的目的不是军工制造,而且作为港资他们也不允许被涉足这个行业。因此,香港永基集团要入股红星厂的目的就很明显了——进出口资质以及外汇自主权。
奋远公司同样有一样的资质,但是,香港永基集团认为余嘉豪不好对付,而没了主心骨的红星厂就是差不多是任人鱼肉的对象。
他们知道奋远公司的大部分股权在李路手里,但是尽管李路不在,余嘉豪作为第二大股东并且是执行总经理,他们要想下手,那无疑是难以登天——因为奋远公司也是港资合资企业!
因此,香港永基集团就把目标定在了红星厂身上。
市府的背书给了他们很大的底气,哪怕此时此刻市府提交的方案还没有得到地区专员公署的批准。这里面的情况与地区和市府两级机构的关系有关系,地区专员公署是省府的派出机构,而市府是省府直管的一级政府机构。有些时候,地区专员公署
第468章 二合一第二波反击(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