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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论井田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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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陈梧、陈桐等玄甲军高级将领躬身而退,离开了帅帐,帐内就只剩下子期和辛五两人。

    “给先生看茶。”帝辛吩咐了一声,辛五立马会意,亲自为吴庸斟了一杯茶。

    这段工夫,吴庸在腹中已经打好了草稿,沉吟少许,便缓缓说道,“草民斗胆问问世子殿下,不知世子殿下对当今的井田制有何看法?”

    “井田制?”帝辛眉头倏然一簇,颇为讶然地瞧了吴庸一眼。

    所谓的井田制,乃是商代承袭前夏的土地制度,确切来说,乃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度,最先出现于大夏朝,大商承袭前夏,而到了西周时就已经发展的很成熟了,但说它是土地国有制度,实质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首先,我们要了解井田制的根本,在大商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朝廷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王室所有,分配给大大小小的贵族使用,也就是各个贵族的封田。而贵族又把封田平均给庶民,但不论是庶民还是贵族领主都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因为天下所有的田地都归王室所有,贵族和庶民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当然了,为了调动领主和庶民们耕地的积极性,除了登记造册的井田外,像井田周边的荒田都属于可以转让或买卖的私田,属于领主和庶民所有,但通常情况下,领主依靠自己的权势,都会把封地内的所有荒田都变为己有,把荒田以出租的方式,分配给庶民使用,并每年上交一定的税粮。

    也就是说,但凡是井田,一律都是公田,井田之外的土地都是私田,你怎么开垦朝廷都管不着,每年也不用给朝廷上交税收,

第二百六十七章 论井田制(上)(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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