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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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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 军管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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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工作真牛呢,什么都可以管,因为张船首规定的规矩很简单,都是普通的常识。

    比如在这里除了张船首,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杀伤别人……若是犯了,或者被处死,或者受处罚;任何人都不得无故侵占盗窃他人的财物;任何人都要遵守书面合同;无论是谁来这里经营或是狩猎、捕鱼,都要上交一成的税务等等,非常简单。

    关于这些内容,张国安当然知道有些简单了,但是,八道河河口地区所谓的社会活动也是很简单的。

    他准备以后一点点细化自己的各种法令,甚至可以借鉴大宋的。

    北宋开国之初,窦仪等人奏请朝廷建议修订法律,得到朝廷同意后,由窦仪等人主持其事。

    宋太祖即命窦仪及权大理少卿苏晓、丞奚屿,丞张希逊,与刑部、大理法直官陈光乂、冯叔向等,同撰集之。

    当时重新修订,只有六位官员,再加上一些吏人助理庶务,仅在数月间,就完成了一部行用宋朝300年的根本。

    其立法成本,只是这些官吏平常的俸禄,并未增加另外的开销。

    这是中国划时代的一本法典,因为它是第一本公开发行的法典。

    在春秋时期之前中国古代法律都是不公布的,因为当时的统治者认为如果人民知道了法律,就会钻法律的漏洞,还可能就会毫无顾忌地做一些法律还没有规定为犯罪,但实际上违反道德的事情。

    如果不知道法律,人们就会小心翼翼,因为担心触犯法律而不敢做任何坏事,最重要的是,还可以设定箩筐式的罪行……

    从春秋开始特别是商鞅变法之后,古代中国的法律思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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