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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帝子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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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卖身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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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可曾识字?”书写完毕之后,子婴把这份协议递给韩信一观。

    韩信点了点头,而后把协议的内容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内容很简单,基本上就是先前两人相约之事,故而略一打量,便抬头疑惑的看相子婴。

    “即是约定,自然要有所凭证,若无异议,便在此上留而大名。”子婴仿若引诱灰姑娘吃苹果的巫婆一般,对这韩信说道:“夫欲将兵百万,难道还不敢留己之名?”

    子婴说完,韩信当即把毛笔抄过,在子婴署名的一侧书写到:“此韩信诺之,若有违,天人共弃!”

    而后便把竹简交于子婴。

    一半是觉得好玩,一半是为子婴的话语所激。

    子婴此举,并非不信韩信的承诺,相反当今古人的承诺他是极为相信的,哪怕达不到“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的地步,但是古人对自己的承诺还是看的很重的。

    只要从自己口中说出,一般都会遵循。

    然而韩信如今太小了,还不足十岁,万一这孩子把自己年幼时的承诺忘了那可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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