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边,与秦浩明情同亲手足。
而融合了秦浩明记忆的凌战天,内心却在苦笑连连。这个秦浩明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苦逼啊!
十岁父母相继过世后,家产遭族人分割殆尽。幸有一老奴福伯忠心耿耿,据理力争为他们兄弟挣得现在容身之地,位于秦家庄园的一进三屋,堂堂秦家少爷沦落至此,不禁让人感叹大明世风日下。
好在其自身条件不错,16岁高中临浦案首引无数人羡慕。奈何秦浩明为人太过迂腐木讷,不懂人情世故,书呆子一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不知谋生之道。
是故,左邻右舍,同门师兄弟皆敬而远之。
如果不是福伯精打细算和表弟张云时常上山打猎贴补生活,仅靠县里月给米六斗为廪食的补助,恐怕早就无以为继。
可是纵使如此,他还是每日苦读圣贤书,言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让人无语至极。
所以说,一饮一啄自有天意,今日遭此之辱受此横祸,皆因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循环的缘故。这乱世来临,豺狼当道,那里还有一个迂腐读书人的活路?
也罢,就让我这个赳赳武夫,替你夺回属于你的一切,也不枉借用你的躯体你的名字,同时也让自己的大明之行更加精彩。
凌战天原本就是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生性豁达开朗,并没有去怨天尤人。抱怨干嘛不让他穿越到太平盛世,或者说富家纨绔子弟身上,能够有机会再活一世,已经是上天的恩宠,挑三拣四是要天打雷劈的。
既来之则安之!行,老子以后就叫秦浩明,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俱往矣,还看今朝!
第一节 再回首恍然如梦(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