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稷摇摇头,全无白日时的锋芒,可是那种执拗,如何听不出来,能用军法加以约束么?封常清了解他的性子,决心一下,不让他去,也会偷偷溜走,就像上回去贺菩劳刺探。
这种性子,正是封常清欣赏他的地方,想做什么,就一定要成,很像多年前的自己,如果不是这股子执拗,他又怎么能成为高开府的傔人,赢得一个艰难的起步?
刘稷天生就要高出一筹,如果只是个循规蹈矩的文人士子,哪怕学富五车,同他爹一样名列科举榜首,最终也不过成为一个幕府参军罢了。
谁又能料到,那等簪缨世家出来的人,竟然不好诗书,一心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他焉得不喜爱?哪怕有些狂傲纨绔之气,又算得什么?十六岁的年纪,不就是应该飞扬跋扈,纵横肆意吗?
此时的封常清,眼里满满地全是欣赏,那种欣赏,像极了一个看到子辈事业有成的父亲,刘稷只感到背上凉嗖嗖得,不寒而栗。
难道三番五次违抗军令,又是打架又是闹事,都影响不了人家的观感?天哪,您那闺女,倒底长得有多不招人待见。
哥真是出来打酱油的啊。
哀叹中,未来老丈人的话又响了起来:“雪山之上,变数太多,你如果真要去,就需得多些思量,保暖防滑只是其一,医药吃食、兵器甲仗、被服营帐,几十人如何能拿得动,如何能爬得了山,翻得过岭?一旦前路凶险而行,是否能当机立断,得返原路?路上的标识,可要做好,再者,为求稳妥计,最好还是寻到一个熟识的本地人,让他带着,总比你蒙头瞎脑地去闯强。”
说倒底还是不放心,用上了缓兵之
第五十一章 工作(2/4)